试验不合格,整改后复测,报告怎么出?只测失效项还是全项重来
昨天又有客户拿着上一家的报告来问复测口径,这个问题编辑部和技术组都觉得值得单开一帖说清楚。
先说结论:复测测什么,取决于整改改了什么,不是实验室单方面定的。
– 结构性整改(改了外壳、密封、散热布局):受影响的测试项目全部要重做。比如改了壳体开孔,防水相关项目重做,顺带确认改动没把温升弄恶化。
– 元器件级整改(换了电容、加了 TVS):做失效项复测,加做与改动直接相关的项目(耐压、浪涌这类),其余项目一般可引用原报告,但要在复测报告里写清引用关系。
– 程序性整改(软件版本变了):功能类判据复测,硬件应力项目通常不动,除非客户体系另有要求。
报告这边:复测报告要关联原报告编号,整改说明要客户书面提供,写清改了什么、为什么这么改。只对来样负责这句话听着冷,但这是检测行业的基本盘——整改后的样品和上一轮是不是同一个设计状态,得客户背书。
最容易扯皮的是「我们只改了一点点」:改了一点,但改的位置恰好影响三个项目,谁来判断?建议送检前就把复测范围谈好写进委托单,别等做完再吵。
你们遇到过复测范围扯皮的情况吗?最后怎么收场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