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SD 测试里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到底怎么选?为什么有时厂家要求两种都做?
我们一个车载触控面板要按企标做 ESD(静电放电)试验,企标写的是接触放电 ±8 kV,可我们之前另一家客户要求空气放电 ±15 kV 也要做。
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到底是针对不同情况,还是都得做?企标只写接触放电,空气放电做不做?版本身上引用标准版本和等级这些细节,一般怎么跟客户对齐最省事?
我们一个车载触控面板要按企标做 ESD(静电放电)试验,企标写的是接触放电 ±8 kV,可我们之前另一家客户要求空气放电 ±15 kV 也要做。
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到底是针对不同情况,还是都得做?企标只写接触放电,空气放电做不做?版本身上引用标准版本和等级这些细节,一般怎么跟客户对齐最省事?
新人交个学费:我们第一版样品只做了接触放电 ±8 kV 过了,结果客户装车评审要求空气放电 ±15 kV,显示屏表面一下就误动作,整批整改。
教训是:绝缘表面(屏、漆面、缝隙)的 ESD 失效,接触放电根本测不到,必须空气放电。现在我们的送测单模板固定了「端口类型 → 放电方式 → 电压等级」三列,金属件填接触、绝缘面填空气,列全了基本不会再漏。另外提醒:ESD 测试后要做功能验证,有的失效是软失效(复位就好),不验功能容易漏判。
两个不是二选一,是按「放电方式」分的,考核的失效路径不一样。
· 接触放电(contact discharge):放电枪头直接接触被测件金属表面或耦合板,放电稳定、可重复,是 ESD 试验的主流方法,IEC 61000-4-2 里接触放电是优先方法;
· 空气放电(air discharge):枪头靠近但不接触,靠间隙击穿放电,用于那些无法直接接触的绝缘表面(比如带漆外壳、缝隙、显示屏表面)。
所以一个产品既有金属外露端口又有绝缘外壳,通常接触放电管金属部分、空气放电管绝缘表面,两类都做。企标只写接触放电,建议跟客户确认是不是只考导电部位——书面确认,别靠猜。
车厂角度说下为什么企标经常只点一个:ESD 在车载企标里是按端口和表面类型拆成矩阵的,发给你的那份可能只是「外露金属端口接触放电」这一格。整车 ESD 要求其实挺狠的,座舱里人手能碰到的绝缘表面往往要求空气放电到 ±15 kV 甚至更高。
给供应商两个建议:一是确认企标引用的 IEC 61000-4-2 版本和严酷度等级,不同版本细节有差异;二是如果产品有绝缘外壳或显示屏,主动跟客户确认空气放电要不要做,别等测完被退回说漏项。我们在迈科 tmc-lab.com 上做过几次 ESD,工程师会先帮你过一遍端口清单,少走弯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