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项试验到底要送几台样品?送多了浪费钱,送少了怕中途报废不够用
整理后台提问时发现,这个问题几乎每周都有人问,编辑部把常见情况摆出来,欢迎大家补充自己家的做法。
先说结论:样品数量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,跟着三个东西走——试验目的、试验类型、客户或标准的要求。
常见的几种情况:
– 设计验证(DV)阶段的环境类试验,业内习惯 3 台起,坏一台还有的看;有的主机厂会要求 6 台甚至更多,还要留备份件;
– 带破坏性的试验(跌落、振动耐久、温度冲击循环),建议按「测试数 + 1」备,中途夹具打坏样品这种事不罕见;
– 认证类的型式试验,样本量标准里有明确规定的按标准来,别自作主张减;
– 内部摸底对比,2 台也能做,但结论只能说「这两台的表现」,不能外推到整个批次,写报告时别偷懒少说这一句。
还有个容易漏的:送样清单里除了数量,最好把「可破坏」写清楚。有的客户样品是手板件,做一台少一台,实验室得按非破坏的边界来设计夹具和工装,这直接影响方案和报价。
你们家 DV 一般送几台?有没有因为样品不够中途补送的尴尬经历?